当杭州市长运交通客运旅游有限公司将一面“赠浙江林学院艺术工业沈晨同学:品质高尚、拾金不昧”的锦旗送到浙江林学院工程学院领导手中的时候,该校师生才知道大一新生041班班长沈晨刚拾到了价值10余万元的财物并归还了失主,此事他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。
原来几天前,该公司一位司机不小心在公交车上丢失了一个公文包,内有现金一万多元,还有各类支票、银行卡和各类证件,总价值10余万元。正当司机着急万分之时,沈晨打来了电话。当天沈晨正好从家里返校,在杭州西站附近的公交车上拾到这个公文包,等候近半小时后,一直不见有人来认领,遂按名片拨打了失主的手机。
此事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,但沈晨却非常平静:“如果是你丢了东西,难道不想让别人还你吗?”
记者了解到,前不久该校旅游学院游憩033班的陈念同学主动上交了取款机上别人遗忘的1000元现金及银行卡,该校林学022班的方标等同学日前也捡到价值数千元的人民币、银行卡以及各种证件,上交给了学校保卫处。
据了解,浙江林学院有关同学曾通过发传单、网络调查等方式,对“捡到东西是否会归还失主”进行了调查,发现97.2%的同学选择立即归还或上交。
失主和学校对拾金不昧的大肆表扬,有学生认为没必要小题大做,因为拾金不昧不仅仅是道德、教育的要求,在法律上,捡到东西也不得占为己有。而会计系的王同学认为,因为越基本的东西就越容易被忽略,小学生几乎每人都能做到拾金不昧,而大学生又有几人会做到呢?因此做一些积极的引导,树立榜样还是很有必要。
《今日早报》2005.1.22